很榮幸能夠與長庚大學生物醫學系梅雅俊老師、林口長庚醫院組織工程研究中心薛詒仁研究員一起接受台視【發現科學】節目的專訪,分享雙方合作多年的成果:開創眼角膜細胞修護新里程。
This is Hung-Chi CHEN, MD, PhD, an ophthalmologist at the Chang Gung Medical Center, Linkou-Taipei, Taiwan. Welcome to my blog.
2025年8月3日 星期日
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三維列印膠體移植之動物實驗
這個整合型計畫,是跟組織工程的恩師-鄭明輝教授的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合作的計畫。結案日日期將屆,為了趕進度,近日連連安排動物實驗。
日前發生一些組織工程中心人事上令人煩心的事件,做動物手術時,還是要平心靜氣,不為了研究成果,也要為了動物的福祉。
2020年4月5日 星期日
Eye在瘟疫蔓延時...發表
這是前些日子賴旗俊教授(林口長庚醫院副院長)轉傳的訊息,鼓勵同仁們在天災人禍之際仍要「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賴副的指示與鼓勵,我收到了!
在清明連假的最終日,我還是堅守崗位,宅在家中,也終於等到好消息。清大鄭兆珉教授、魯才德老師、黃玠誠老師剛剛捎來恭賀信件,我才意識到這篇論文,經過十年生聚、構思、修訂、完成的研究,在第14次投稿的答辯中,受到Journal of Cellular and Molecular Medicine《細胞暨分子醫學期刊》的青睞而同意刊登。
整個研究的開端緣起於2010年,時任角膜科主任的馬惠康教授,指派我前往他私淑艾多年的Scheffer C.G. Tseng教授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市的實驗室,學習角膜內皮幹細胞的培養。在短短一年的國外進修生涯,我彷彿再度進入新兵訓練中心,重新接受麥克阿瑟萬萬不能接受的第二度入伍訓。進入實驗室不久就受到鋼鐵般的磨練,中途不斷想要放棄離開,回國面對失望的江東父老。結果,在女王好說歹說、連哄帶騙之下,竟然也熬過來,並且具名發表三篇論文。
在2011年中,勞德岱堡的ARVO會議上,Meeting Program Committee之一的Fredrick E. Kruse教授(也是Scheffer Tseng早期的博士後研究員)對著我的壁報端詳許久,問了一個影響深遠的問題:你的p120-siRNA技術在平面細胞培養的結果頗為令人驚羨,那麼,在組織塊也就是3D的培養情況之下呢?這樣的問題,其實就是試圖對現有眼庫作業的局限性提出解決之道 。然後,這樣一個有趣但難解的問題,就這樣深深烙印在我的心底。
從2015年起,長庚眼科幹細胞實驗室的博士後研究員薛詒仁博士與我在奮鬥三年之後發表一篇論文,成功以lysophosphatidic acid溶血凝脂,取代p120-siRNA在人類角膜內皮細胞的增生作用上的角色。我們密集商討,為的就是進一步驗證此一新穎技術,是否可能回答臨床上有意義的問題,讓角膜移植的組織來源更為充裕。
如何優化組織培養環境,包括組織塊的方位、培養液的成分及添加、更換時機,再再都是艱鉅的挑戰。所幸,在APAO 2016會議上,新加坡國立眼科中心的Jod Mehta教授及其博士後研究員Gary Peh十分友善,慷慨分享他們在組織培養的心得,也讓我們在跨越這道實驗門檻的過程中減少一點傷害與挫折。
整個研究的關鍵雖然一一地迎刃而解,但是一道道的菜餚想要擺上餐桌來迎接賓客,仍然需要一些醬料、擺盤的功夫。從2015年起,在時任眼科部長的賴旗俊教授主導之下,吳為吉教授(2016年起接任眼科部長)與我的研究團隊每個月定期會議討論,幾乎鮮少中斷。除了知識的交流與經驗的傳承,每次開會(動輒10-15人)的星巴克飲品費用,都是從吳部長的腰包掏出來的。所謂慷慨解囊的定義是否如此這般,就不得而知了!
緊接著的專利申請及技術轉移,乃至國家新創獎的參賽,當然期刊投稿過程的點點滴滴,更是無處不有鄭兆珉教授的身影。作為2019年科技部傑出獎得主(應該也是史上最幼齒),他的計畫眾多,公務繁忙,其實不缺我的這些研究成果。就是憑著一股提攜後進,幫國內生醫界拉拔人才的大公無私的精神,鄭教授真是惠我良多。
以上邋里拉雜似的嘈嘈切切錯雜談,加上下面邱吉爾的名言,或許可以稱得上是我的論文接受感言吧!
“Success is not final, failure is not fatal: it is the courage to continue that counts.”
-- Winston Churchill, British Prime Minister「成功不能算是終點,失敗不見得是災難,堅持到底的勇氣最是難能可貴。」 – 溫斯頓‧邱吉爾 (英國首相)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全飛秒雷射視力矯正手術釋疑-SMILE
網友Sunny捎來LINE提問,Small Incision Lenticule Extraction (SMILE),有別於傳統Femto-LASIK飛秒雷射,究竟何者對於視力矯正較為優異?又,SMILE是為多麼新穎的技術呢?簡略解釋如下。
SMILE大約發源自2007年(那年我剛剛升任講師),2014年開始有臨床報告(可以參考EyeWiki)。新技術不必贅言,優點一定要有,下面圖片取材自優爾視眼科。
當然啦!別說是雷射視力矯正手術,白內障超音波乳化手術(另一個眼科大宗技術)也在醫學會場上,經常引發正反雙方pros and cons的激辯。下面連結自Review of Ophthalmology,就是歐美兩大屈光手術大師的各自慷慨陳詞。
眼科界學術期刊的聖杯Ophthalmology,兩個月前才剛線上發表新加坡國立眼科中心的隨機臨床試驗報告(新加坡就是此項技術的發源地),結論是SMILE的屈光矯正結果,不論是預測性predictability、有效性efficacy、或者是安全性safety,都是令人期待的promising。然而,討論中,作者也承認SMILE此項新技術確實是較為surgeon dependent,白話一點就是需要學習曲線來成長。這一點很誠實,就像角膜內皮層移植DSAEK或DMEK也是比傳統角膜全層移植要來的對手術步驟更picky。
SMILE大約發源自2007年(那年我剛剛升任講師),2014年開始有臨床報告(可以參考EyeWiki)。新技術不必贅言,優點一定要有,下面圖片取材自優爾視眼科。
當然啦!別說是雷射視力矯正手術,白內障超音波乳化手術(另一個眼科大宗技術)也在醫學會場上,經常引發正反雙方pros and cons的激辯。下面連結自Review of Ophthalmology,就是歐美兩大屈光手術大師的各自慷慨陳詞。
眼科界學術期刊的聖杯Ophthalmology,兩個月前才剛線上發表新加坡國立眼科中心的隨機臨床試驗報告(新加坡就是此項技術的發源地),結論是SMILE的屈光矯正結果,不論是預測性predictability、有效性efficacy、或者是安全性safety,都是令人期待的promising。然而,討論中,作者也承認SMILE此項新技術確實是較為surgeon dependent,白話一點就是需要學習曲線來成長。這一點很誠實,就像角膜內皮層移植DSAEK或DMEK也是比傳統角膜全層移植要來的對手術步驟更picky。
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
幹細胞治療回顧
新英格蘭醫學期刊最新一期(2019.05.02)刊載出史丹福大學的Helen M Blau博士與哈佛大學的George Q Daley醫師聯名出版的回顧論文,討論幹細胞為主的治療最新發展與潛在挑戰。全文連接如下:
從2004考進陳君侃教授的實驗室博士班開始,就打著幹細胞生物學研究者的身份到處招搖撞騙。後來,因緣際會在2008又進入馬惠康醫師的眼科幹細胞研究室,一直到2012年畢業為止。當然,相關領域的閱讀深度、廣度是有的;然而坦白說,幹細胞相關論文沒發幾篇,也實在忝為專家。今年三月,全院調整基礎研究空間,原眼科幹細胞實驗室也跟著下架,下面圖片,就算此景只待成追憶。
話說NEJM當期論文聚焦skin, heart, eye, skeletal muscle, neural tissue, pancreas, and blood 等的幹細胞治療現況。
然而,眼科部份主要還是分析iPSC在老年性黃斑部病變的應用,似乎這跟次專科較有發展空間。角膜次專科在1999-2004已經發表三篇,分別是1999年慶應大學的坪田一男教授、2000年長庚醫院的蔡瑞芳醫師、以及2004年東北大學的西田幸二醫師。下面是2010年義大利Rama醫師,還有2018年大阪大學的西田幸二教授。去年2018京都府立醫科大學的木下茂教授發表的論文是以ROCK inhibitor促進角膜內皮細胞增生,脫離幹細胞範圍了,也將角膜治療學帶入小分子藥物的藥理學新境界(小弟也在此耕耘哦!)。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The Curious Journey of Joseph E Murray, MD and HC Jesse Chen, MD
Joseph E Murray and the Story of First Human Kidney Transplant《穆雷與首例人類腎臟移植之故事》
這是 Mitchell Lane Publishers, 2002 年發行的 :《Unlocking the Secrets of Science 》系列38本輕薄(40-50頁)精裝書中之第18冊。
書中主人翁是震爍古今,榮獲1990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的 Joseph Murray, MD,恐怕也是極少數做作為臨床醫師而獲獎者。身為哈佛大學醫學院 Harvard Medical School 外科教授(1986年榮退),1954年於彼得班布里根醫院 Peter Bent Brigham Hospital (現 Brigham and Women's Hospital)主刀執行全球首例腎臟移植(因此獲獎),後轉任(0972-1985)波士頓兒童醫院 Children's Hospital Boston 整形外科主任(Plastic and Reconstructive Surgery 才是他的最愛),所以獎金悉數捐給上述三所機構。
有趣兼諷刺,也可說是「有意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一輩子醉心奉獻的顱顏整形領域,沒幾個人知曉。反而是早年為解決燒傷病人皮膚移植排斥機轉,隨後「打蛇隨棍上」插花攣生兄弟(Ronald Herick to Richard Herrick)間「腰子」施與受的手術,加上福大命大(1986年3月20日中風導致左側癱瘓,半年後復原),雖然1988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頒發給化學治療藥物Azathioprine or Imuran(亦被用為移植抗排斥藥物)發明者 George Hitchings, Gertrude Elion, and Sir James Black 等三人,穆雷終究「存活」至 1990 後並戴上桂冠。
回想 1995 年時我眼科學(當時陽明醫學院眼科學系主任為台北榮總眼科部主任劉榮宏副教授,現為振興醫院院長,其實他上課內容很吸引人)只得到 78 分(後來在林口長庚醫院眼科實習86分,當時部主任為蔡瑞芳副教授,後召募我進眼科,並於一年後升任教授,現為蔡瑞芳眼科診所院長),醫學院畢業前曾夢想過的科別分別是:心臟內科 cardiology、神經內科 neurology、乳房外科 breast surgery、婦產科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不孕症及生殖內分泌科 infertility and reproductive endocrinology)、小兒科 pediatrics,就是沒有眼科。另外,大二的生物化學及組織學(主要內容分別就是分子生物學及細胞生物學)平均才 80 分,目前本人在臨床工作之餘所積極從事的基礎研究竟然是分子細胞生物學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logy。實在是造化弄人、天命難違呀!
2003年8月23日長庚眼科部歡送蔡瑞芳部主任(其右為繼任部主任馬俐副教授,現為整形眼科主任),於世貿中心 33 樓聚餐。第 2 排右邊起第 6 位為蔡教授,小弟立於倒數第 2 排右邊起第 5 位。
這是 Mitchell Lane Publishers, 2002 年發行的 :《Unlocking the Secrets of Science 》系列38本輕薄(40-50頁)精裝書中之第18冊。
書中主人翁是震爍古今,榮獲1990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的 Joseph Murray, MD,恐怕也是極少數做作為臨床醫師而獲獎者。身為哈佛大學醫學院 Harvard Medical School 外科教授(1986年榮退),1954年於彼得班布里根醫院 Peter Bent Brigham Hospital (現 Brigham and Women's Hospital)主刀執行全球首例腎臟移植(因此獲獎),後轉任(0972-1985)波士頓兒童醫院 Children's Hospital Boston 整形外科主任(Plastic and Reconstructive Surgery 才是他的最愛),所以獎金悉數捐給上述三所機構。
有趣兼諷刺,也可說是「有意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一輩子醉心奉獻的顱顏整形領域,沒幾個人知曉。反而是早年為解決燒傷病人皮膚移植排斥機轉,隨後「打蛇隨棍上」插花攣生兄弟(Ronald Herick to Richard Herrick)間「腰子」施與受的手術,加上福大命大(1986年3月20日中風導致左側癱瘓,半年後復原),雖然1988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頒發給化學治療藥物Azathioprine or Imuran(亦被用為移植抗排斥藥物)發明者 George Hitchings, Gertrude Elion, and Sir James Black 等三人,穆雷終究「存活」至 1990 後並戴上桂冠。
回想 1995 年時我眼科學(當時陽明醫學院眼科學系主任為台北榮總眼科部主任劉榮宏副教授,現為振興醫院院長,其實他上課內容很吸引人)只得到 78 分(後來在林口長庚醫院眼科實習86分,當時部主任為蔡瑞芳副教授,後召募我進眼科,並於一年後升任教授,現為蔡瑞芳眼科診所院長),醫學院畢業前曾夢想過的科別分別是:心臟內科 cardiology、神經內科 neurology、乳房外科 breast surgery、婦產科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不孕症及生殖內分泌科 infertility and reproductive endocrinology)、小兒科 pediatrics,就是沒有眼科。另外,大二的生物化學及組織學(主要內容分別就是分子生物學及細胞生物學)平均才 80 分,目前本人在臨床工作之餘所積極從事的基礎研究竟然是分子細胞生物學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logy。實在是造化弄人、天命難違呀!
2003年8月23日長庚眼科部歡送蔡瑞芳部主任(其右為繼任部主任馬俐副教授,現為整形眼科主任),於世貿中心 33 樓聚餐。第 2 排右邊起第 6 位為蔡教授,小弟立於倒數第 2 排右邊起第 5 位。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以羊膜移植治療急性黴菌性角膜炎的持續角膜潰瘍和穿孔
Link to PubMed
生平第一篇SCI原著論文,同時也是2006-2007年筆者昇等長庚醫院講師之主論文。
輪部幹細胞移植治療發炎性眼角膜新生血管之研究綜論
Impact Factor (JCR Science Edition 2008): 3.707 (3/48 in the category of Ophthalmology)
Link to PuMed
雖然只是第二作者,這篇綜論論文已是筆者所擁有最高IF之論文。
Link to PuMed
雖然只是第二作者,這篇綜論論文已是筆者所擁有最高IF之論文。
長庚眼表層團隊針對口腔粘膜移植首篇 SCI 基礎報告
Authors: Chen HC, Chen HL, Lai JY, Chen CC, Tsai YJ, Kuo MT, Chu PH, Sun CC, Chen JK (學業指導教授暨授業恩師-長庚大學副校長陳君侃教授), Ma DH (論文指導教授暨啟蒙恩師-長庚醫院眼角膜科馬惠康主任)。
Impact Factor (JCR Science Edition 2008): 3.582 (4/48 in the category of Ophthalmology)
這篇原著論文同時也是筆者上週五(20100430)昇等長庚醫院助理教授之主論文。
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長庚眼表層團隊針對口腔黏膜移植首篇 SCI 臨床報告
Impact Factor (JCR Science Edition 2008): 2.064 (17/48 in the category of Ophthalmology)
Link to PubMed
Link to PubMed
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器官捐贈或買賣
器官捐贈或買賣 : 淺談醫療資源分配
一位眼角膜移植醫師的觀點 / 陳宏吉
長庚醫訊7月號28卷07期第1-3頁 2007.7.1
http://www.cgmh.org.tw/new1/medi_inform.htm
2006年底筆者夫婦與旅美台僑林小姐於淡水餐敘,席間接了幾通醫院的來電;蓋因加護中心有臨終病患家屬與社工人員洽商眼角膜捐贈事宜,而筆者身為本院眼角膜捐贈事宜聯絡人,負責協助主任協調器捐配對工作。林小姐為維吉尼亞大學藥理學博士,其夫為法裔美籍電子工程師Gordieh先生,並無醫學訓練背景。閒聊間,後者得知台灣器官來源短缺情形後(其實是世界性現象),提出一發人深省的觀點:何不讓已簽署器官捐贈卡的病人擁有接受器官移植的優先權?
器官捐贈與移植是一項涉及科技、法律、社會、經濟、倫理及人性等層面的議題,欲畢其功於一役,全面性地綜論漫談實屬不易。本文嘗試以眼角膜移植醫師觀點,就科技、經濟、與倫理部份簡要淺談醫療資源分配之議題。
成功地以器官移植的方法來挽救器官罹患末期病變的病人開始於1950年代,器官(如心、肝、肺、腎等)或組織(皮膚、眼角膜、骨骼、骨髓等)移植(以下簡稱移植)目前在臨床上已是一種普遍地受到肯定的醫療方法。由於器官保存(organ preservation)方法的進步,組織分型與人類白血球抗原配對(tissue typing and HLA mapping)試驗的普及,以及腦死定義逐漸被先進國家立法當局所採納等因素;不僅移植病人的存活率逐年提高,而且用以移植的器官也由原先的腎臟逐漸推廣到心、肝、肺等其他器官。素負盛名的倫敦大學附屬眼科醫院(Moorfields Eye Hospital)眼角膜科主任Larkin教授也在2006年《大英眼科期刊》發表評論性的文章,紀念Dr. Zirm眼角膜移植成功100週年。從純粹科技發展觀點而言,上述現象無疑是值得慶幸的:因為移植手術做的愈多,醫師的經驗也就愈加豐富;加以1980年代起效果佳毒性低的免疫抑制劑(cyclosporine)發展上市,必然導致手術危險性地降低與移植器官和病人術後存活率之提升。然而,提供移植器官的需求大幅增加,原先即已顯得供不應求的器官來源,相形見絀。根據台灣「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12月31日為止,等候移植病人累計人數總共為7079人,捐贈者人數僅只165人而已。因此,除了必須增修法律謀求配合外,同時衍生一連串與移植相關的倫理問題。
一般而言,器官來源包括四個:(1)自願捐獻,即一個人生前表示願意死後捐出官;(2)推定同意(presumed consent),即如果生前沒有表示不願意死後捐出器官,有關當局可以假設死者是願意捐出器官的;(3)強迫捐獻,即不承認人對屍體的擁有權,人死後,有關當局可決定如何處理屍體;(4)器官買賣,即以金錢利益鼓勵人們將器官變賣供有需要者作移植用途。
現時社會一般都不接受強迫捐獻和器官買賣,於是僅存選擇就只有自願捐獻和推定同意了。然而,自願捐獻按照現時的執行方法,成效不能令人滿意。推定同意亦被人認為有違自由社會尊重個體自主的原則,目前國際上執行此一政策的國家僅九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義大利、挪威、新加坡、與西班牙;即便如此,等候名單亦從未於上述國家消失過。到底怎樣才能在尊重個人意願情況下增加可供移植器官的數量呢?難道我們一定要在個體自主與病人利益兩者之間作出取捨?
台灣成大外科李伯璋教授與美國賓州大學生物倫理研究中心主任Caplan教授均認為「器官分享網路」(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 UNOS)是客觀公平的器官分配系統,它是政府機構而非商業機構,設有一個董事會,有點像紅十字會那樣,由政府授權民間機構來運作,以保障美國人民的利益。它對美國國會負責,其運作規則,都是國會通過的。該機構的分配政策也一直在社會大眾持續監督之下進行改革,並非由單一因素決定器官分配,而是根據醫療緊急程度或免疫因素,就不同器官移植條件做客觀分析,以作為篩選受贈者之依歸。
雖然利他主義(Altriusm)不足以使自願捐獻之器官滿足需要者,仍有眾多學者反對器官買賣。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醫學人類學家Scheper-Hughes教授便認為器官交易將導致窮人慘遭富人剝削,因後者得以遠渡重洋到前者國家進行手術。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醫學教授Landry更提出一種改良式利他主義,即互惠方案(reciprocity);在器捐卡加註:在我身故之後,我的器官將優先贈與願意捐贈其器官之人。妙哉斯言,觀念與文初提及美國友人Gordieh先生不謀而合!
2006年11月18日《經濟學人》報導所謂的「伊朗模式」器官買賣,在政府允許下,非政府病人組織以一枚2000至4000美金協調腎臟交易。根據國際器官捐贈與移植登記組織(International Registry of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2005年統計全球活體器官「捐贈」每百萬人最多國家即為伊朗(25人),其次為美國與瑞典。現今在美國等候腎臟平均需要五年,但在1980年代只要不到一年;2005年更有4039人死於等候腎臟捐贈。在英國,每年約有6000人須要腎臟移植,卻只執行不到2000例移植手術。移植有時也有經濟上的考量:一次的腎臟移植加上其後終身抗排斥藥的總費用竟然只抵三年血液透析(即洗腎)的支出。另外,活體捐贈的腎臟在受捐者身上平均可存活22年,但來自新鮮屍體的腎臟卻只存活14年。訪問過伊朗後,加拿大多倫多的Daar教授做出如下評論:如果國內器官買賣事實存在,而又無法杜絕,不去規範買賣就是不道德的,因為黑市中受傷害的事件是如此之多。
美國麻州總醫院的Delmonico醫師與多位醫學中心的教授在2002年6月20日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聯名撰文指出,在倫理上許可情況下,聯邦應立法獎勵慈善器官捐贈行為,簡述如下。
(1) 頒發器捐榮譽獎章。
(2) 補助部份喪葬費用:前兩項在長庚體系大家長王董事長力推下已行之有年。
(3) 器官交換:此適用於兩對活體-活體間捐贈交換行為;或活體捐贈轉捐等候屍體捐贈者,在由前者等候接受捐贈者承接等候屍體捐贈順位。此因配對不合下之權宜之計。
(4) 器官捐贈請假期間薪資補助:此適用於活體捐贈者。
(5) 優先獲得捐贈權:此因1988-2002美國活體捐贈腎臟者中有56位結果罹患慢性腎衰竭,因而等候腎臟移植。
(6) 為捐贈者投保:此因器官獲取暨移植網路(Organ Procurement and Transplantation Network, OPTN)發現1999-2001年間有兩位腎臟捐贈者死於手術併發症,另有一位成為植物人。
誠如其他諸多醫學倫理議題,如墮胎、安樂死、代理孕母…等等,器官的分配買賣一樣不易有標準答案。然而,有一樣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那就是中國戰國時期孟子所言(孟子告子篇):…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也就是不論用何種角度探討移植倫理或以何種方法提升器官捐贈率,始終不應捨棄捐贈本身代表的一種無私無我的大愛精神。
一位眼角膜移植醫師的觀點 / 陳宏吉
長庚醫訊7月號28卷07期第1-3頁 2007.7.1
http://www.cgmh.org.tw/new1/medi_inform.htm
2006年底筆者夫婦與旅美台僑林小姐於淡水餐敘,席間接了幾通醫院的來電;蓋因加護中心有臨終病患家屬與社工人員洽商眼角膜捐贈事宜,而筆者身為本院眼角膜捐贈事宜聯絡人,負責協助主任協調器捐配對工作。林小姐為維吉尼亞大學藥理學博士,其夫為法裔美籍電子工程師Gordieh先生,並無醫學訓練背景。閒聊間,後者得知台灣器官來源短缺情形後(其實是世界性現象),提出一發人深省的觀點:何不讓已簽署器官捐贈卡的病人擁有接受器官移植的優先權?
器官捐贈與移植是一項涉及科技、法律、社會、經濟、倫理及人性等層面的議題,欲畢其功於一役,全面性地綜論漫談實屬不易。本文嘗試以眼角膜移植醫師觀點,就科技、經濟、與倫理部份簡要淺談醫療資源分配之議題。
成功地以器官移植的方法來挽救器官罹患末期病變的病人開始於1950年代,器官(如心、肝、肺、腎等)或組織(皮膚、眼角膜、骨骼、骨髓等)移植(以下簡稱移植)目前在臨床上已是一種普遍地受到肯定的醫療方法。由於器官保存(organ preservation)方法的進步,組織分型與人類白血球抗原配對(tissue typing and HLA mapping)試驗的普及,以及腦死定義逐漸被先進國家立法當局所採納等因素;不僅移植病人的存活率逐年提高,而且用以移植的器官也由原先的腎臟逐漸推廣到心、肝、肺等其他器官。素負盛名的倫敦大學附屬眼科醫院(Moorfields Eye Hospital)眼角膜科主任Larkin教授也在2006年《大英眼科期刊》發表評論性的文章,紀念Dr. Zirm眼角膜移植成功100週年。從純粹科技發展觀點而言,上述現象無疑是值得慶幸的:因為移植手術做的愈多,醫師的經驗也就愈加豐富;加以1980年代起效果佳毒性低的免疫抑制劑(cyclosporine)發展上市,必然導致手術危險性地降低與移植器官和病人術後存活率之提升。然而,提供移植器官的需求大幅增加,原先即已顯得供不應求的器官來源,相形見絀。根據台灣「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12月31日為止,等候移植病人累計人數總共為7079人,捐贈者人數僅只165人而已。因此,除了必須增修法律謀求配合外,同時衍生一連串與移植相關的倫理問題。
一般而言,器官來源包括四個:(1)自願捐獻,即一個人生前表示願意死後捐出官;(2)推定同意(presumed consent),即如果生前沒有表示不願意死後捐出器官,有關當局可以假設死者是願意捐出器官的;(3)強迫捐獻,即不承認人對屍體的擁有權,人死後,有關當局可決定如何處理屍體;(4)器官買賣,即以金錢利益鼓勵人們將器官變賣供有需要者作移植用途。
現時社會一般都不接受強迫捐獻和器官買賣,於是僅存選擇就只有自願捐獻和推定同意了。然而,自願捐獻按照現時的執行方法,成效不能令人滿意。推定同意亦被人認為有違自由社會尊重個體自主的原則,目前國際上執行此一政策的國家僅九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義大利、挪威、新加坡、與西班牙;即便如此,等候名單亦從未於上述國家消失過。到底怎樣才能在尊重個人意願情況下增加可供移植器官的數量呢?難道我們一定要在個體自主與病人利益兩者之間作出取捨?
台灣成大外科李伯璋教授與美國賓州大學生物倫理研究中心主任Caplan教授均認為「器官分享網路」(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 UNOS)是客觀公平的器官分配系統,它是政府機構而非商業機構,設有一個董事會,有點像紅十字會那樣,由政府授權民間機構來運作,以保障美國人民的利益。它對美國國會負責,其運作規則,都是國會通過的。該機構的分配政策也一直在社會大眾持續監督之下進行改革,並非由單一因素決定器官分配,而是根據醫療緊急程度或免疫因素,就不同器官移植條件做客觀分析,以作為篩選受贈者之依歸。
雖然利他主義(Altriusm)不足以使自願捐獻之器官滿足需要者,仍有眾多學者反對器官買賣。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醫學人類學家Scheper-Hughes教授便認為器官交易將導致窮人慘遭富人剝削,因後者得以遠渡重洋到前者國家進行手術。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醫學教授Landry更提出一種改良式利他主義,即互惠方案(reciprocity);在器捐卡加註:在我身故之後,我的器官將優先贈與願意捐贈其器官之人。妙哉斯言,觀念與文初提及美國友人Gordieh先生不謀而合!
2006年11月18日《經濟學人》報導所謂的「伊朗模式」器官買賣,在政府允許下,非政府病人組織以一枚2000至4000美金協調腎臟交易。根據國際器官捐贈與移植登記組織(International Registry of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2005年統計全球活體器官「捐贈」每百萬人最多國家即為伊朗(25人),其次為美國與瑞典。現今在美國等候腎臟平均需要五年,但在1980年代只要不到一年;2005年更有4039人死於等候腎臟捐贈。在英國,每年約有6000人須要腎臟移植,卻只執行不到2000例移植手術。移植有時也有經濟上的考量:一次的腎臟移植加上其後終身抗排斥藥的總費用竟然只抵三年血液透析(即洗腎)的支出。另外,活體捐贈的腎臟在受捐者身上平均可存活22年,但來自新鮮屍體的腎臟卻只存活14年。訪問過伊朗後,加拿大多倫多的Daar教授做出如下評論:如果國內器官買賣事實存在,而又無法杜絕,不去規範買賣就是不道德的,因為黑市中受傷害的事件是如此之多。
美國麻州總醫院的Delmonico醫師與多位醫學中心的教授在2002年6月20日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聯名撰文指出,在倫理上許可情況下,聯邦應立法獎勵慈善器官捐贈行為,簡述如下。
(1) 頒發器捐榮譽獎章。
(2) 補助部份喪葬費用:前兩項在長庚體系大家長王董事長力推下已行之有年。
(3) 器官交換:此適用於兩對活體-活體間捐贈交換行為;或活體捐贈轉捐等候屍體捐贈者,在由前者等候接受捐贈者承接等候屍體捐贈順位。此因配對不合下之權宜之計。
(4) 器官捐贈請假期間薪資補助:此適用於活體捐贈者。
(5) 優先獲得捐贈權:此因1988-2002美國活體捐贈腎臟者中有56位結果罹患慢性腎衰竭,因而等候腎臟移植。
(6) 為捐贈者投保:此因器官獲取暨移植網路(Organ Procurement and Transplantation Network, OPTN)發現1999-2001年間有兩位腎臟捐贈者死於手術併發症,另有一位成為植物人。
誠如其他諸多醫學倫理議題,如墮胎、安樂死、代理孕母…等等,器官的分配買賣一樣不易有標準答案。然而,有一樣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那就是中國戰國時期孟子所言(孟子告子篇):…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也就是不論用何種角度探討移植倫理或以何種方法提升器官捐贈率,始終不應捨棄捐贈本身代表的一種無私無我的大愛精神。
訂閱:
文章 (Atom)
















